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作為邀請人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2014年通信工具采購項目進行邀請談判,歡迎合格的申請人參加談判。
1 項目概況
1.1 采購內容:包括含平調電臺、中間站機車控制器、對講機等共計5項物資,采購內容詳見需求清單。
1.2 交貨地點: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車輛段或鄭州市其他指定地點。
1.3 交貨時(shi)間(jian):接到(dao)邀請人通知后15天內具備供(gong)(gong)貨條件,按照買方要求一次性供(gong)(gong)貨。
2 申請人報(bao)名條件要求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企業營業執照合格有效,具有與本次采購項目相符的經營范圍。
2.2 須為產品制造商(shang)或授(shou)權代理商(shang)。
2.3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zhe)存在(zai)控股、管理關(guan)系的(de)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jia)本項目的(de)談判(pan)。
2.4 本項目不(bu)接受聯(lian)合參(can)選。
3 報(bao)名及邀請談判文件(jian)領(ling)取
3.1 凡有(you)意參(can)加本次邀請談(tan)判(pan)的申請人(ren),請于(yu)發布公告(gao)之(zhi)日(ri)起至 2014年6月6日(法定(ding)公休(xiu)日、法定(ding)節(jie)假(jia)日除外),每(mei)日上午09時00分至12時00分,下(xia)午(wu)13時00分(fen)至17時00分(北(bei)京時間,下同(tong)),在鄭東車輛段綜合樓B樓428報名及領取(qu)邀(yao)請談判文件。
3.2 報(bao)名時需提供以下資(zi)料:①營業執照(zhao)副本(ben)及組織機構代(dai)碼證(zheng)復印件(原件備(bei)(bei)查)②企業法定(ding)代(dai)表(biao)人授權委(wei)托書及被委(wei)托人身份證(zheng)復印件(原件備(bei)(bei)查),上述資(zi)料均須提供加蓋公章的復印件1份(fen)。
4 邀請談判應答(da)文件(jian)的(de)遞交
4.1 邀請談判應答文(wen)件(jian)遞交(jiao)的截止時間為(wei)2014年6月(yue)13日09時30分,地點為鄭東車輛段綜合樓B樓(lou)5樓(lou)會議室。
4.2 逾期送達(da)的(de)或者未送達(da)指定(ding)地點的(de)邀請談(tan)判應答(da)文件,邀請人不予受理。
5 發布(bu)公告的媒介
本項目邀請談判公告在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pjptt.ln.cn)上發布。
6 聯系方式
地 址:鄭東車輛段綜合樓B樓4樓物資部(鄭東新區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西側)
聯系人:閆(yan)先生
電 話:0371-55169070
郵 箱:zzgdwzb@126.com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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