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作為邀請人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窗簾采購項目進行邀請談判,歡迎合格的申請人參加談判。
1 項目概況
1.1 采(cai)購內容:包(bao)含停車(che)場綜合(he)樓(lou),洗(xi)車(che)庫(ku),車(che)輛(liang)段檢修庫(ku)等辦(ban)公用房(fang)窗(chuang)簾采(cai)購。
1.2 交貨地點: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停車場或鄭州市其他指定地點。
1.3 交貨時間:接到邀請人通知后15天內供貨安裝完畢。
2 申請人報(bao)名條件要求
2.1 具有合法(fa)有效的營(ying)業執照,且經營(ying)范(fan)圍(wei)包含本采購項目。
2.2 單(dan)位負責人為(wei)同一人或者(zhe)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de)不同單(dan)位,不得同時參(can)加(jia)本項目的(de)談判。
2.3 本項(xiang)目不接受聯合參(can)選。
3 報名
3.1 報名時(shi)間(jian):請于公(gong)告發布(bu)之日起至 2014 年5 月 18日17時00分,通(tong)過郵(you)箱回復的形式進(jin)行報(bao)名。
3.2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資料的(de)蓋章掃描件:
(1) 有效的營業執照(副(fu)本);
(2) 單位負責人(ren)身(shen)份證復印件(蓋公章(zhang));
4 申請文件編制及提交
4.1 符(fu)合報名(ming)條(tiao)件的供應商(shang)提交以下資料的蓋章文件,作為報價文件:
(1)有效的(de)營業執照(副(fu)本);
(2)單位(wei)負責人(ren)人(ren)身(shen)份證復印件(蓋(gai)公章(zhang));
(3)報(bao)價單(蓋公章);
(4)產(chan)品說明及(ji)售后(hou)服務(wu)保障。
4.2 申請(qing)文件現場提交(jiao)時(shi)間(jian)為(wei) 2014 年 5 月 21日10時00分,地點為鄭東車輛段綜(zong)合樓B樓(lou)5樓B512會議室(鄭(zheng)東新(xin)區鄭(zheng)開大道省委(wei)黨校新(xin)校區西(xi)側)。
5 質保要求(qiu)
申請人(ren)需提供對所有產品(pin)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zhun)的質保期服務,但至少應為12個(ge)月。
6 報價要求
6.1 本(ben)項目不(bu)允(yun)許有缺漏,參選人(ren)對“附件1:采購清單”中(zhong)的(de)所有貨物都應報(bao)(bao)齊(qi),如有報(bao)(bao)價(jia)缺漏項其報(bao)(bao)價(jia)將按無效報(bao)(bao)價(jia)處理。
6.2 申請人需以“附件2:報(bao)價單(dan)(dan)”的格式,按(an)照“采(cai)購(gou)清單(dan)(dan)”的要求進行報(bao)價,報(bao)價單(dan)(dan)的序號應與采(cai)購(gou)清單(dan)(dan)一致(zhi),如報(bao)價項與需求項有實質性偏離的,則(ze)按(an)缺漏項處理。
6.3 報價(jia)(jia)均(jun)為(wei)非選擇性一次(ci)性報價(jia)(jia),均(jun)為(wei)現場交貨(huo)安裝(zhuang)價(jia)(jia)。報價(jia)(jia)應包括但不限于:貨(huo)物價(jia)(jia)格及出廠(chang)檢驗(yan)費、運輸(shu)費、裝(zhuang)卸費、保險費、驗(yan)收費、培訓(xun)費、包裝(zhuang)費、專(zhuan)利費、質保期所(suo)需(xu)相關(guan)的服務費用(yong)及參選人應負擔的一切稅費。
6.4 申(shen)請(qing)人應對其所提供的資料負責,若有虛假,由其自(zi)行(xing)承擔一切(qie)后(hou)果。
7 付款方(fang)式(shi)
全部合同貨(huo)物到貨(huo)并經買(mai)方(fang)驗收(shou)合格后,在買(mai)方(fang)收(shou)到賣(mai)方(fang)足額有(you)效的增值(zhi)稅專(zhuan)用發票并經審核無誤后,在60日內(nei)予(yu)以支付當(dang)批貨物價款全額的95%,剩(sheng)余(yu)合同價款在質保期結束后支付。
8 評審辦法
本項目采用最低(di)價(jia)評審法。評審組對所(suo)有(you)通過符合(he)性(xing)審查的報價(jia)文件進(jin)行評審,符合(he)性(xing)評審內容(rong)及標(biao)準(zhun)如下(xia):
(1) 具有合(he)法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包含(han)本采購(gou)項目;
(2) 單(dan)位(wei)負(fu)責人(ren)為(wei)同一人(ren)或者(zhe)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dan)位(wei),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mu)的談判;
(3) 本項目沒有(you)聯合(he)參選;
(4) 報價單加蓋談判申請人公章;
(5) 供貨期、質保(bao)期滿足談判文件要求;
(6) 談判(pan)申請文(wen)件(jian)沒有附參選人不能接受的(de)條件(jian);
(7) 談判申請人授權(quan)代表有(you)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8) 經評(ping)審小組認定談(tan)判申請人的報價沒有低于成本(ben)價的。
通過符合性評審的報價文件,按照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名,推薦3名候選人,排名第一的為中選人。
9 發(fa)布公告(gao)的(de)媒介(jie)
本項目邀請談判公告在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網(pjptt.ln.cn)上發布。
10 聯系方式(shi)
地 址:鄭州市鄭東車輛段綜合樓B樓5樓522房間(鄭東新區鄭開大道省委黨校新校區西側)
聯系人:馮先生(sheng)
電 話:0371-55167777
郵 箱:930382469@qq.com
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gong)司運營分公(gong)司
2014年5月15日 上一篇: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下一篇: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