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購人名(ming)稱(cheng)
鄭州(zhou)地鐵集(ji)團(tuan)有(you)限公(gong)司運營(ying)分公(gong)司
二、采購項目名稱
鄭州市軌道交通(tong)1號線鄭東車輛(liang)段(duan)2024-2025年供暖(nuan)項(xiang)目
三、采(cai)購項目(mu)概況
鄭州(zhou)市(shi)軌道交通1號線鄭東車輛段2024-2025年供暖項目合同主要用于鄭州(zhou)市軌道交(jiao)通1號(hao)線(xian)鄭(zheng)東車輛段2024-2025年采(cai)暖。
四、擬采(cai)用的采(cai)購方式
直接委托-單一來源
五、擬(ni)定供應商(shang)
鄭(zheng)州(zhou)市(shi)鄭(zheng)汴(bian)熱力(li)有限(xian)公司(si)
六、直(zhi)接(jie)委托采購依據
本項(xiang)(xiang)目為市政項(xiang)(xiang)目,由各段(duan)場所在區(qu)域熱力公司提供來源(yuan),鄭州市鄭汴熱力有限公司(si)為該區域供暖的(de)唯一(yi)供應商,根(gen)據《合同(tong)采購方(fang)式管理辦法》5.8 直接委托a)“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gou)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shu)的”規定,擬直(zhi)接委托(tuo)鄭州市鄭汴熱力(li)有(you)限公司。
七、其它事項
對該項目(mu)擬(ni)采(cai)用(yong)直接(jie)委(wei)(wei)托(tuo)方式(shi)及其(qi)采(cai)購項目(mu)有異議的(de),可(ke)以自本公示(shi)發出(chu)之日起七日內向采(cai)購人異議受理部門提出(chu)書(shu)面意見。公示(shi)期(qi)結束后,若無異議,則與公示(shi)的(de)擬(ni)定(ding)供應商進行直接(jie)委(wei)(wei)托(tuo)。
如對采購(gou)人(ren)異議(yi)受理部門(men)的異議(yi)答復仍存在疑(yi)問,可(ke)向采購(gou)人(ren)投訴受理部門(men)提出,后續按我司相關流程辦理。
八、采購人聯(lian)系方式(shi)
聯系人(ren):李昕
聯系人電話:17537107908
異議受理(li)部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si)運營(ying)分公司(si)企(qi)業管理(li)部
異議受理電話:0371-55169046
投(tou)訴受理(li)部(bu)門: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si)運(yun)營分公司(si)紀監審計部(bu)
投(tou)訴受理(li)電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