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zhou)市軌道(dao)交通1號線(xian)鄭(zheng)東(dong)車(che)輛段(duan)2023-2024年(nian)供暖合同直(zhi)接(jie)委托預公示
一、 采購人名稱
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gong)司運營分公(gong)司
二、 采購(gou)項目名稱
鄭州市軌道交通1號線鄭東車輛段2023-2024年供暖(nuan)合同
三、 采(cai)購(gou)項(xiang)目概況
鄭州(zhou)市(shi)軌道交(jiao)通1號線鄭東車輛段2023-2024年供(gong)(gong)暖合同為(wei)鄭東車輛段供(gong)(gong)暖,包含運用庫、綜合樓、檢(jian)修庫、培訓(xun)樓等區域,總供(gong)(gong)熱(re)面積78864平方米,計劃合同期限為2023年11月15日至(zhi)2024年(nian)3月(yue)15日(ri),供暖天(tian)數(shu)為120天。
四、 擬采用的采購方(fang)式
直接(jie)委托
五、 擬定(ding)供(gong)應商(shang)
鄭州(zhou)市鄭汴熱力有(you)限公司
六、 直接(jie)委(wei)托采購依據
因(yin)供能項目為(wei)市政工(gong)程,唯一指定(ding)供應商(shang),根據《運營分公司(si)采購方式管理辦(ban)法》5.8條“只能從唯一供(gong)應商(shang)處(chu)采(cai)購(gou)的,包括需要(yao)采(cai)用(yong)不可替(ti)代的專利(li)或專有(you)技術”的規定,擬采(cai)用(yong)直接委托方式選取供(gong)應商(shang),
七(qi)、其它(ta)事項
對該項(xiang)目(mu)擬采(cai)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采(cai)購項(xiang)目(mu)有異(yi)議的,可以自本公示(shi)發出(chu)之日起七日內(nei)向采(cai)購人異(yi)議受(shou)理部門提出(chu)書面意見。公示(shi)期結束后,若無異(yi)議,則與公示(shi)的擬定供(gong)應商進行直接委托。
如對采(cai)購人(ren)異(yi)議受理(li)(li)部門(men)的異(yi)議答(da)復(fu)仍存在疑問,可向采(cai)購人(ren)投訴受理(li)(li)部門(men)提出,后續(xu)按我司相(xiang)關(guan)流程辦(ban)理(li)(li)。
八、采購人聯系方式(shi)
聯系人:齊老師
聯(lian)系人電話:17537105800
異(yi)議(yi)受(shou)理(li)部門:鄭州地(di)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分(fen)公司企業(ye)管理(li)部
異議受(shou)理電(dian)話:0371-55169045
投訴受(shou)理部(bu)門:鄭(zheng)州地鐵集(ji)團有限(xian)公司運營(ying)分(fen)公司紀監審(shen)計部(bu)
投訴受理電話:0371-55169022
采購清單
序號 | 品牌/生(sheng)產廠商 | 名稱及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1 | 鄭州市(shi)鄭汴熱力有(you)限公司 | 供熱(re),周期(qi)為(wei)120天。 | 0.28元(yuan)/平方米/天 | 78864平方米(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