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采購人名稱
鄭州地鐵集(ji)團有限公司(si)(si)運營分公司(si)(si)
二、 采(cai)購項目(mu)名(ming)稱
鄭州市軌(gui)道交通(tong)12號線一期2023-2028年河西車輛段供能(neng)項目
三、 采購項目概況
鄭州市軌道交通(tong)12號線一期(qi)2023-2028年河西(xi)車(che)輛(liang)段供(gong)(gong)能項目,為河西(xi)車(che)輛(liang)段辦公(gong)場所提供(gong)(gong)制冷制熱,包含(han)運用庫、檢修庫、綜合樓(lou)、公(gong)寓、物資(zi)總庫等建筑,總供(gong)(gong)冷面(mian)積92264.22平方(fang)米,總供熱面積112611.71平(ping)方米,其(qi)中綜合樓、食堂(tang)需(xu)要供(gong)冷供(gong)熱,其(qi)它建筑(zhu)僅需(xu)要供(gong)熱,每個供(gong)暖供(gong)冷周期(qi)共為240天,本合同包(bao)含5個供(gong)暖(nuan)供(gong)冷周期(qi),計(ji)劃合同期(qi)限為2023年11月(yue)15日(ri)至2028年9月15日,自能(neng)源站(zhan)正式投(tou)入運營之日起計算。
四、 擬采(cai)用的采(cai)購方(fang)式
直(zhi)接委(wei)托
五、 擬定(ding)供應商(shang)
河南新(xin)泓光谷新(xin)能源有限(xian)公司(si)
六、 直接委托采購(gou)依據(ju)
因供能項目為(wei)市政(zheng)工程,唯一指(zhi)定供應商,根據《運營分公司(si)采購方式(shi)管理辦(ban)法》5.8條“只能從唯(wei)一供應商(shang)處(chu)采購的(de)(de),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de)(de)專(zhuan)利或專(zhuan)有技術”的(de)(de)規(gui)定,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選取供應商(shang),
七、其它事項:
對該項(xiang)目擬(ni)采(cai)用(yong)直接委(wei)托(tuo)方式及(ji)其采(cai)購項(xiang)目有異議(yi)的(de),可以自本公(gong)示(shi)發出之日起七日內(nei)向采(cai)購人異議(yi)受理(li)部門提出書面意見(jian)。公(gong)示(shi)期結(jie)束后,若無(wu)異議(yi),則(ze)與公(gong)示(shi)的(de)擬(ni)定供(gong)應商(shang)進行直接委(wei)托(tuo)。
如(ru)對(dui)采購人異議受理(li)部門的異議答復(fu)仍存(cun)在疑問,可向(xiang)采購人投訴受理(li)部門提出,后續按我司相(xiang)關流程辦理(li)。
八、采(cai)購人聯(lian)系方式
聯(lian)系(xi)人:馮(feng)治鑫(xin)
聯系人電(dian)話:18039666069
異(yi)議受理部門:鄭州地鐵(tie)集團有限(xian)公(gong)(gong)司(si)運營分公(gong)(gong)司(si)企業(ye)管理部
異議受理電話:0371-55169045
投訴受理部門(men):鄭州地鐵(tie)集(ji)團有限(xian)公司運(yun)營分公司紀監審計部
投訴受(shou)理電話:0371-55169022
采購清(qing)單
序號 | 品(pin)牌/生產廠商 | 名(ming)稱及規格型號 | 單位(wei) | 數量 |
1 | 河南(nan)新泓光谷新能源有限公司 | 供冷,周期為120天, 共5個供冷周期(qi)。 | 0.26元/平方米(mi)/天 | 92264.22平方米 |
2 | 河南新泓光谷新能(neng)源有限公司 | 供熱,周(zhou)期為120天, 共5個供熱周期。 | 0.26元/平方米/天 | 112611.71平方(fang)米(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