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采購(gou)人名(ming)稱
鄭(zheng)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si)運營分公司(si)
二、 采購項目名稱
鄭州市(shi)軌道交通12號線一期2023-2028年河西車輛段供能項目
三、 采購(gou)項目概況(kuang)
鄭州市軌道(dao)交(jiao)通12號線一期2023-2028年河西(xi)車輛段供能項目,為河西(xi)車輛段辦公場(chang)所提供制冷制熱,包含(han)運用庫(ku)(ku)、檢修庫(ku)(ku)、綜合樓(lou)、公寓、物(wu)資總(zong)庫(ku)(ku)等建筑(zhu),總(zong)供冷面積92264.22平方米,總供熱面積112611.71平方米,其中綜合(he)樓(lou)、食堂需(xu)要(yao)供冷供熱(re),其它建筑僅(jin)需(xu)要(yao)供熱(re),每個供暖(nuan)供冷周期共(gong)為240天,本合(he)同包(bao)含(han)5個供暖供冷周期(qi)(qi),計劃合同期(qi)(qi)限(xian)為(wei)2023年11月15日至2028年(nian)9月15日,自能(neng)源(yuan)站(zhan)正式(shi)投入運營(ying)之日起計算。
四、 擬采用的采購(gou)方式(shi)
直接委托
五、 擬定供應商
河南新(xin)泓光谷新(xin)能源有限公(gong)司(si)
六、 直(zhi)接委托采購依據
因供能項目為市政工程,唯一指定(ding)供應商,根據《運營(ying)分公司采(cai)購方式(shi)管理(li)辦法(fa)》5.8條“只(zhi)能從唯(wei)一供應(ying)(ying)商處采(cai)購的,包(bao)括需(xu)要采(cai)用不可替(ti)代的專利或專有(you)技(ji)術”的規定,擬采(cai)用直接委托方式(shi)選取供應(ying)(ying)商,
七(qi)、其它事項(xiang):
對該(gai)項目擬采(cai)用直(zhi)接委(wei)托方式及其采(cai)購(gou)項目有(you)異議的,可以(yi)自本公示(shi)發出之日(ri)(ri)起(qi)七日(ri)(ri)內向采(cai)購(gou)人(ren)異議受理部門提出書面意見。公示(shi)期結束(shu)后(hou),若無異議,則與公示(shi)的擬定供應(ying)商進行(xing)直(zhi)接委(wei)托。
如對采購人(ren)異議(yi)受理(li)部門(men)(men)的異議(yi)答復仍存在疑問,可向(xiang)采購人(ren)投訴(su)受理(li)部門(men)(men)提出,后續按我司相(xiang)關流程辦理(li)。
八、采(cai)購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馮治鑫
聯系人(ren)電話:18039666069
異議(yi)受理部(bu)門:鄭州地鐵(tie)集(ji)團有限(xian)公司(si)運營(ying)分公司(si)企業(ye)管理部(bu)
異議受理電話(hua):0371-55169045
投訴受理(li)部門:鄭(zheng)州地鐵集團有限公(gong)(gong)司(si)運營分(fen)公(gong)(gong)司(si)紀監審計部
投訴(su)受理電話(hua):0371-55169022
采購清單
序號 | 品(pin)牌/生產廠商 | 名(ming)稱及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shu)量 |
1 | 河南新(xin)泓光谷新(xin)能源有(you)限公(gong)司 | 供冷,周期為120天, 共5個供(gong)冷周(zhou)期。 | 0.26元/平方(fang)米/天 | 92264.22平方米 |
2 | 河南(nan)新泓光(guang)谷(gu)新能源有限(xian)公司(si) | 供熱,周(zhou)期為120天, 共(gong)5個(ge)供熱周期。 | 0.26元/平方(fang)米/天 | 112611.71平方米(m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