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zheng)州市(shi)軌道交通1號線2022-2025年電客車車輛架修
制動委(wei)外項(xiang)目(mu)直(zhi)接委(wei)托預公示
一、采(cai)購人名稱
鄭州(zhou)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ying)分公司
二(er)、采購項目名稱
鄭州市(shi)軌(gui)道交通1號線2022-2025年電客車車輛架修制動委外項目
三、采購項目(mu)概況
本項目(mu)包(bao)括計劃于2022-2025年(nian)架修的1號線30列電客車的供風制動系統的維修。維修內容主要包括供風制動系統關鍵部件的分解、清洗、檢查、修理,損耗件更換,性能測試等。
四(si)、擬采用的(de)采購方式
直(zhi)接(jie)委托(tuo)
五、擬(ni)定供應商:
克(ke)諾爾車輛(liang)設備(蘇州)有限公司
六、直接委托采購依據(ju)
1號(hao)線電(dian)客車(che)采(cai)(cai)用(yong)克(ke)諾(nuo)爾(er)制(zhi)動系統,克(ke)諾(nuo)爾(er)擁有關鍵(jian)技術(shu),有技術(shu)壟斷,為與現有設備配套而需(xu)從該設備原供(gong)應(ying)商處購買備件,若采(cai)(cai)用(yong)其他產品,無(wu)法(fa)兼(jian)容或影響設備配套功能,存在安全風險,克(ke)諾(nuo)爾(er)車(che)輛設備(蘇(su)州)有限公司為本項目所采(cai)(cai)購物資制(zhi)造(zao)商。根據《合同(tong)采(cai)(cai)購方(fang)式管理(li)辦(ban)法(fa)》5.8項a條“只能從唯一(yi)供(gong)應(ying)商處采(cai)(cai)購的,包括需(xu)要采(cai)(cai)用(yong)不可替代的專(zhuan)利或專(zhuan)有技術(shu)的”規定,擬采(cai)(cai)用(yong)直接(jie)委托采(cai)(cai)購的方(fang)式,委托單位為采購克諾(nuo)爾車輛設備(蘇(su)州)有限公(gong)司(si)。
七、其它事項
對該項目擬(ni)采用(yong)直接(jie)委托方式及其采購項目有異(yi)議的,可以(yi)自(zi)本公示發出之日(ri)起七日(ri)內向(xiang)采購人(ren)提(ti)出書面意見。公示期結束(shu)后,若無異(yi)議,則與公示的擬(ni)定供應(ying)商進行(xing)直接(jie)委托。如對采購人(ren)的異(yi)議答(da)復仍(reng)存在疑問,可向(xiang)投訴受理單(dan)位提(ti)出,后續(xu)按我司相(xiang)關(guan)流程辦理。
八、采(cai)購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先生(sheng)
聯系人電(dian)話:0371-55161791
異(yi)議受理單(dan)位:鄭州(zhou)地鐵(tie)集團(tuan)有限公司運營分(fen)公司計(ji)劃經營部
異議受(shou)理電話:0371-55169045
投訴受(shou)理單位:鄭州地(di)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ying)分(fen)公司紀監審計部(bu)
投訴受理電話(hua):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