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州市軌道交通2021年崗位優(you)化下(xia)調度設備調整技改項目直接(jie)委托(tuo)預公示
一、采購(gou)人名(ming)稱
鄭州(zhou)地鐵集團(tuan)有限(xian)公司運營分公司
二、采購項目名稱
鄭(zheng)州市(shi)軌道交通(tong)2021年(nian)崗(gang)位優化下調度設(she)備(bei)調整技改項目
三、采購項目概況
對1號(hao)線綜合監控(kong)軟(ruan)件進(jin)行(xing)修(xiu)改,對1號線(xian)調度設備(bei)(bei)監控操作(zuo)權限進行(xing)調整,以滿足新的運作(zuo)模式下(xia)設備(bei)(bei)使用要(yao)求。項(xiang)目需要(yao)新增設備(bei)(bei)調度權限,同時(shi)購買施工過程中(zhong)的鎧(kai)裝(zhuang)尾纖。
四、擬(ni)采(cai)用的采(cai)購方式
直(zhi)接委托
五(wu)、擬(ni)定供應商
國電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i)
六(liu)、直接委托(tuo)采(cai)購依據(ju)
本(ben)項目是在原1號線綜合監控系(xi)統上進(jin)行部分功能變更,受(shou)限(xian)于技術限(xian)制,需(xu)原(yuan)系(xi)統集成商對既有系(xi)統進(jin)行升級。本項(xiang)目符合《合同采購方式管理辦(ban)法》第5.8中“為了(le)保證采(cai)購項目(mu)(mu)與原采(cai)購項目(mu)(mu)技術功(gong)能(neng)需(xu)求一致或配(pei)套的要求,需(xu)要繼續(xu)從原供應商處采(cai)購”的直接委(wei)托條件(jian),擬采(cai)用直接委(wei)托,擬直接委(wei)托國電南(nan)瑞科技股份有(you)限(xian)公司。
七、其(qi)它事(shi)項
對該項目(mu)擬采用直接委(wei)托方式及其采購項目(mu)有異議的,可(ke)(ke)以自本公示(shi)發出之日起七日內向(xiang)采購人提出書面意(yi)見。公示(shi)期(qi)結束后(hou),若無異議,則(ze)與公示(shi)的擬定供(gong)應商進行直接委(wei)托。如對采購人的異議答復仍存(cun)在疑問,可(ke)(ke)向(xiang)投訴受(shou)理(li)部(bu)門提出,后(hou)續按我(wo)司相關(guan)流(liu)程辦理(li)。
八、采購人(ren)聯系方式
聯系人:袁女士
聯系(xi)人電話:0371-55169318
異議受(shou)理部門:鄭(zheng)州地鐵集團有(you)限公司(si)運營(ying)(ying)分公司(si)計劃經營(ying)(ying)部
異(yi)議受理電話(hua):0371-55169045
投訴受理(li)部門:鄭(zheng)州(zhou)地(di)鐵集團有(you)限公司運營分公司紀監審計(ji)部
投訴受理(li)電(dian)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