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yi)、采(cai)購(gou)人名(ming)稱:鄭州(zhou)地(di)鐵集團有限(xian)公司(si)運營分公司(si)
采購項目名稱(cheng):鄭(zheng)州(zhou)市軌道交通4號線工程客流預測項目。
二、采(cai)購(gou)項(xiang)目(mu)概況:為保(bao)障鄭州市軌(gui)道(dao)交通4號線工程的試運營評審順工作利進行,為新線行車策劃提供基礎依據,特提出本項目。本項目范圍為鄭州市軌道交通4號線工程客流預測工作。
三、擬采(cai)用的采(cai)購方式:直接委托(tuo)
四(si)、擬定供應商:鄭州市軌道(dao)交(jiao)通設計(ji)研究院有(you)限公(gong)司
五、直(zhi)接委托采(cai)購依據:已開通(tong)的鄭(zheng)州市軌道交通(tong)1號線、2號線、城郊鐵路一期工程的交通調查及客流預測工作均由鄭州市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完成。鄭州市軌道交通4號線工程與既有線由密切換乘關系,為保證數據一致性與延續性,本項目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
六、其它事項:
對(dui)(dui)該項目擬采(cai)用直接委托(tuo)人式及其采(cai)購(gou)項目有異議(yi)的,可以自本公示(shi)發出之日(ri)起(qi)七日(ri)內(nei)向采(cai)購(gou)人提(ti)出書面意見。公示(shi)期結束后,若無異議(yi),則與(yu)公示(shi)的擬定供應商進行直接委托(tuo)。如對(dui)(dui)采(cai)購(gou)人的異議(yi)答復(fu)仍存在疑問,可向投訴(su)受理單位提(ti)出,后續按我司相關流(liu)程辦理。
采購(gou)人聯系方(fang)式:
聯系(xi)人:劉暢
聯系(xi)人電(dian)話:55166388
異(yi)議受(shou)理(li)單位:鄭州地鐵(tie)集團有限公(gong)司運(yun)營分公(gong)司計劃經(jing)營部
異議受理(li)電話:0371-55169047
投(tou)訴受(shou)理單位::鄭州(zhou)地鐵集團有限(xian)公(gong)司運營分公(gong)司黨群工作部
投訴受(shou)理電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