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購人名(ming)稱:鄭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ying)分公司
采購(gou)項目名稱:鄭州(zhou)市(shi)軌道交通5號(hao)線中州大(da)道車(che)輛段2019-2024年采暖項目
二、采購項(xiang)目概(gai)況:中州大(da)道(dao)車輛(liang)段2019-2024年供(gong)暖(nuan)項目,服務期限為:2019年11月15日-2024年3月15日,包(bao)(bao)含(han)五個供(gong)暖(nuan)周期。供(gong)暖(nuan)區域包(bao)(bao)括:綜合樓、餐廳、公寓、檢修庫、運用庫(ku)、物資(zi)庫(ku)、等,供暖面積(按照法定的建筑面積計算)共計86000㎡,每個供暖周(zhou)期供熱時間為當年(nian)11月15日起至次年3月15日止,共120天。
三、擬采用的采購方式:直(zhi)接委托;
四、擬定供應商:鄭州熱(re)力(li)經開區分公司(si);
五(wu)、直(zhi)接委托采購依據:因采(cai)暖行業壟(long)斷,鄭州市鄭汴熱(re)力有(you)限公司(si)為該區域(yu)的暖氣供應商。根據《運營分(fen)公司(si)采(cai)購方式管理辦法》5.2.8.3條“因專利技術、設備型號、施工條件、行業壟斷、融資形式等先期條件所限,無法競爭的項目”的規定,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擬直接委托單位為鄭州(zhou)熱力經(jing)開區分公司。
六、其(qi)它(ta)事(shi)項(xiang):
對(dui)該項(xiang)目擬(ni)(ni)采(cai)用直(zhi)接(jie)委托方式及其采(cai)購(gou)項(xiang)目有異議的(de),可以(yi)自本公示(shi)發出(chu)(chu)之(zhi)日(ri)起七日(ri)內(nei)向采(cai)購(gou)人提出(chu)(chu)書面意見。公示(shi)期結束后(hou),若(ruo)無異議,則與公示(shi)的(de)擬(ni)(ni)定供應商進行直(zhi)接(jie)委托。如對(dui)采(cai)購(gou)人的(de)異議答復仍存在疑問,可向投訴受理單位提出(chu)(chu),后(hou)續按我(wo)司相關(guan)流(liu)程辦理。
采購人聯系方式:
聯(lian)系(xi)人:王老師
聯系人電話:0371-55169037
異議受理單位:鄭州地鐵集團(tuan)有(you)限公(gong)司(si)運營(ying)分公(gong)司(si)計(ji)劃經(jing)營(ying)部
異議受理電話:0371-55169047
投訴受理(li)單位:鄭州地鐵集團(tuan)有限公(gong)(gong)司(si)運(yun)營(ying)分公(gong)(gong)司(si)黨群工作部(bu)
投訴(su)受理(li)電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