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cai)購人(ren)名稱(cheng):鄭州市軌道交通(tong)有限公(gong)司運營分公(gong)司
采購(gou)項(xiang)目名稱:鄭州市(shi)軌道交通(tong)1號線一期凱旋停車場2019-2024年天然氣供用氣項目
二、采購項目概況:凱旋停車場冬(dong)季采暖設備(bei)為燃氣鍋爐(lu),以(yi)天(tian)然氣為燃料(liao),周期為2019年11月-2024年3月,費用預算為:陸佰貳拾零陸仟捌佰玖拾陸元伍角五分整(6206896.55元)。
三、擬采(cai)用(yong)的采(cai)購方式:直接委托
四、擬定供應商:鄭州華潤燃氣股份(fen)有(you)限公司
五、直接委(wei)托(tuo)采購(gou)依據:因(供電/采暖/燃氣/供水)行業壟斷, 鄭州華潤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為該區域的燃氣的供應商。根據《運營分公司采購方式管理辦法》5.2.8.3條“因專利技術、設備型號、施工條件、行業壟斷、融資形式等先期條件所限,無法競爭的項目;”的規定,擬直接委托鄭州華潤燃氣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它(ta)事項:
對該項目擬(ni)采(cai)用直(zhi)接委(wei)托方式及其采(cai)購項目有異議(yi)的,可(ke)(ke)以自本公(gong)示發出(chu)之日(ri)起七日(ri)內向(xiang)采(cai)購人提出(chu)書面意見。公(gong)示期結束(shu)后(hou),若無異議(yi),則與公(gong)示的擬(ni)定供應商進行直(zhi)接委(wei)托。如對采(cai)購人的異議(yi)答復(fu)仍存在疑問,可(ke)(ke)向(xiang)投訴受理(li)(li)單位提出(chu),后(hou)續按我司(si)相關流程辦理(li)(li)。
采購人聯(lian)系(xi)方式:
聯系人:王景(jing)國
聯系人(ren)電話:17760779596
異議受理單位(wei):鄭州(zhou)市軌道(dao)交通有(you)限公司(si)(si)運(yun)營分公司(si)(si)計(ji)劃經營部
異(yi)議受理電話:0371-55169047
投(tou)訴受理單位(wei):鄭州市軌道交(jiao)通有限公(gong)(gong)司運(yun)營(ying)分公(gong)(gong)司黨群工作部
投訴受理電話:0371-55169022
采購清單
序(xu)號 | 品(pin)牌(pai)/生產廠商 | 名稱及規格型號 | 單位 | 單價 | 數量(liang) |
1 | 鄭(zheng)州(zhou)華潤燃氣股份有限公司(si) | 天(tian)然氣(qi) | 立方 | 4.5元 | 1379310.34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