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購人名稱:鄭州市軌(gui)道交通有限公司運(yun)營分公司
采購項目名稱:鄭州(zhou)市軌道交通城郊(jiao)線(xian)2018-2019年度FAS及氣滅系統設備委外維保項目
二、采購項目概況(kuang):維保項目包含(han)城(cheng)郊線一(yi)期(qi)14座車站及所屬區間,區間風井,裴度主所,港九主所,孟莊車輛段,控制(zhi)中心(城郊線中央級FAS系統設備)等FAS及氣滅系統設備的維護保養、消防檢測。維保項目期限: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san)、擬采(cai)用的(de)采(cai)購方式:直(zhi)接委托
四(si)、擬定供應商:河南省北(bei)方合(he)創消防(fang)工程有限(xian)公司(si)
五(wu)、直接委(wei)托采購申請理由:
通過充分調研,目前(qian)河南省(sheng)內消防(fang)維保企(qi)業均(jun)無消防(fang)設施維護保養檢(jian)測一級資質(zhi)。根據國標GB25201-2010《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公安部129號令等相關條款,在2016-2018年度維保合同執行過程中,原維保單位能根據公司的規定很好的完成各項巡檢和檢修作業,并能配合完成管理資料的編制保管工作,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都能達到良好及以上水平。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確定合同相對人為河南省北(bei)方合創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為保證(zheng)采購(gou)過(guo)程的(de)公(gong)正透明,申請進行直接委托公(gong)示。
六、其它事項:
對(dui)該項目(mu)擬采用(yong)直接委托方式及其采購(gou)(gou)項目(mu)有異議(yi)的(de),可以自本公示(shi)發出之日起七日內向(xiang)采購(gou)(gou)人(ren)提(ti)出書面意見。公示(shi)期(qi)結束后,若(ruo)無(wu)異議(yi),則與公示(shi)的(de)擬定(ding)供應(ying)商進行(xing)直接委托。如對(dui)采購(gou)(gou)人(ren)的(de)異議(yi)答復仍存(cun)在疑問,可向(xiang)投訴受理(li)單(dan)位提(ti)出,后續按我司相關(guan)流程辦理(li)。
采(cai)購人聯系方式:
聯系(xi)人:劉濤
聯系人電(dian)話:0371-55169770
異議(yi)受理單位:鄭州市軌(gui)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計劃(hua)經營部
異議(yi)受理電話:0371-55169047
投(tou)訴受理單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gong)司(si)運營分公(gong)司(si)黨群工(gong)作部
投訴(su)受(shou)理電(dian)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