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yi)、采購人名稱: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fen)公司
采購(gou)項目名(ming)稱:鄭州市軌道(dao)交通1號線2018-2019年度FAS及氣滅系統設備委外維保項目
二、采(cai)購項(xiang)(xiang)目概況(kuang):維保項(xiang)(xiang)目包含1號線30座車站及所屬區間,區間風井,鄭東車輛段,凱旋路停車場,通泰主所,新華主所,控制中心(1號線中央級FAS系統設備)等FAS及氣滅系統設備的維護保養、消防檢測。維保項目期限: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擬采用的采購(gou)方式:直接委托
四、擬定(ding)供(gong)應(ying)商:南京消防器(qi)材股份有限公(gong)司(si)
五、直接委托采購申請理(li)由:
通過充分調研(yan),目前河南(nan)省內消防維保(bao)企業均無消防設施維護保(bao)養檢(jian)測一級(ji)資質。根據國標GB25201-2010《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公安部129號令等相關條款,在2016-2018年度維保合同執行過程中,原維保單位能根據公司的規定很好的完成各項巡檢和檢修作業,并能配合完成管理資料的編制保管工作,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都能達到良好及以上水平。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確定合同相對人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為保證采購過程的公正透明,申請進行直接委托公示。
六、其它事項:
對(dui)該項目擬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及其(qi)采購項目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gong)示發(fa)出之日起(qi)七日內向采購人(ren)提(ti)出書面(mian)意見。公(gong)示期結束后,若無異議,則(ze)與(yu)公(gong)示的擬(ni)定供應商(shang)進行直接委(wei)托(tuo)。如對采購人(ren)的異議答復仍存在疑問,可向投訴受(shou)理(li)單(dan)位提(ti)出,后續按我(wo)司相關流程辦理(li)。
采購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liu)濤
聯系人電話(hua):0371-55169770
異議受理單位:鄭州市(shi)軌道(dao)交(jiao)通有限公司運營(ying)分公司計劃經(jing)營(ying)部
異議受理電話:0371-55169047
投訴(su)受(shou)理(li)單位:鄭州市(shi)軌道交(jiao)通(tong)有限公司(si)(si)運營(ying)分公司(si)(si)黨群工作部
投訴(su)受(shou)理電(dian)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