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cai)購人名(ming)稱:鄭州(zhou)市軌道交通有限(xian)公(gong)司(si)運營分(fen)公(gong)司(si)
采購項目名(ming)稱(cheng):鄭州市軌道交通2號線工程2018-2020年度工建設施委外維修項目
二、采(cai)購項目(mu)概況:軌道專(zhuan)業(ye):與(yu)運(yun)營人員共同完成計劃檢修、臨 時維修、搶修、值班(ban)、故障處理(li)及配合工作等:房建(jian)結構專(zhuan)(zhuan)業(ye)(ye):零星工程(cheng)外包。房建(jian)結構專(zhuan)(zhuan)業(ye)(ye)針對部分超出運(yun)營日常維修內容的項目,乙方根據項目性質,組(zu)織人員 進行(xing)處理(li)(不駐現(xian)場)。
三、擬采用(yong)的(de)采購(gou)方式:直(zhi)接委托
四、擬(ni)定供應商:中鐵一局集團新運工程有限公司
五、直接委托采購依據:根據上一(yi)期合同續(xu)簽約定,“合同期滿后,委外單位全年總評價良好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乙方協商簽訂續簽合同”,故采用(yong)直接委托的方式。
六、其(qi)它事項:
對(dui)該項目擬采(cai)用直接委(wei)托(tuo)方式及其采(cai)購(gou)項目有異(yi)議(yi)的(de),可以自本(ben)公(gong)示(shi)(shi)發出之(zhi)日起七日內向采(cai)購(gou)人提(ti)出書面意見。公(gong)示(shi)(shi)期結束后,若(ruo)無異(yi)議(yi),則與公(gong)示(shi)(shi)的(de)擬定供應商進行直接委(wei)托(tuo)。如對(dui)采(cai)購(gou)人的(de)異(yi)議(yi)答(da)復仍存在(zai)疑問,可向投訴受(shou)理單(dan)位提(ti)出,后續按我司相關流程(cheng)辦理。
采購人(ren)聯(lian)系方式:
聯系人:張波
聯系人電話:17737173051
異議受理單位:鄭州(zhou)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si)運營分公司(si)計(ji)劃經營部
異議受理電話(hua):0371-55169047
投(tou)訴(su)受理單(dan)位(wei):鄭州(zhou)市軌(gui)道交通有限(xian)公司運營(ying)分公司黨群工(gong)作部
投訴受理電(dian)話:0371-55169022
說明:根據上一期合同續簽約定,“合同期滿后,委外單位全年總評價良好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以與乙方協商簽訂續簽合同”。故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