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購(gou)人名(ming)稱:鄭州市軌道交通(tong)有限公司運(yun)營分公司
二、項(xiang)目名稱:鄭州(zhou)市軌(gui)道交通1號線二(er)期工(gong)程車輛監(jian)造(zao)項目
三(san)、項目概況:聘請車輛專家對1號線(xian)二期工程車輛生產過程進(jin)行監造。
四、擬采用的采購方式:直接委托
五、擬定合同(tong)相對(dui)人(ren):蘆保和、于福慶(qing)
六、直接委托(tuo)采購依據:
1、地鐵車輛(liang)(liang)監造(zao)人員(yuan)需熟悉(xi)車輛(liang)(liang)生產組(zu)裝流程,同時具(ju)有豐(feng)富的質檢(jian)經驗,符(fu)合該(gai)條件人員(yuan)較(jiao)少;
2、監造周期一般較短(1年左右),選(xuan)擇專職從事該工作(zuo)人員較難;
3、為體現(xian)監(jian)造(zao)作為第三方的公(gong)正性(xing)、獨立性(xing),監(jian)造(zao)人員不宜選擇兼職人員。
根據上述原因,結合1號線(xian)一期(qi)、2號線一期及1號線一期增購項(xiang)目執(zhi)行經驗,采用直接委托方式,從已(yi)退(tui)休車(che)輛技(ji)術專家中選擇監造人員(yuan)。
七、其它事項(xiang):
對(dui)該項目擬采用直(zhi)接(jie)委(wei)托方式(shi)及(ji)其采購(gou)項目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zhi)日起七日內向采購(gou)人提出書面意見。公示期結束后,若(ruo)無(wu)異議,則與(yu)公示的擬定供應商進(jin)行直(zhi)接(jie)委(wei)托。如對(dui)采購(gou)人的異議答復仍存在(zai)疑(yi)問,可向投訴受理單位提出,后續(xu)按(an)我司相關流程辦理。
聯系人:張寧(ning)
聯系人電話:0371-55169155
異議受理單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計劃經(jing)營部(bu)
異議受理(li)電(dian)話:0371-55169047
投訴(su)受理單位:鄭州(zhou)市(shi)軌道(dao)交通有限公司運營分(fen)公司黨群工作部
投訴受理電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