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購人名稱:鄭(zheng)州市軌道(dao)交通有限公司運(yun)營分公司
二、采購(gou)項(xiang)目名稱(cheng):鄭(zheng)州市軌道(dao)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鄭東車輛段2018年度采暖合同
三、采(cai)購項目(mu)概況:為了保(bao)證鄭(zheng)東(dong)車輛段冬季供(gong)暖需求,保(bao)障正常(chang)生產(chan)生活辦公,供(gong)熱面積約9萬㎡,合同估算費用300萬元。
四、擬采(cai)用的采(cai)購方式:直(zhi)接委托
五、擬定供應(ying)商(shang):鄭州市鄭汴熱力有(you)限公司
六、直接委托采購依(yi)據(ju):根據(ju)《采購方(fang)式管理辦法》第5.2.7.2條規定,單一來源的貨物、服務且供應商確定的項目,可采用直接委托。
七、其(qi)它事(shi)項:
對該項(xiang)目(mu)擬采(cai)用直接委(wei)托方式及其(qi)采(cai)購(gou)項(xiang)目(mu)有異(yi)(yi)議(yi)的(de),可以自本公(gong)(gong)示(shi)發出(chu)(chu)之日(ri)(ri)起(qi)七日(ri)(ri)內向(xiang)采(cai)購(gou)人(ren)提出(chu)(chu)書面(mian)意見。公(gong)(gong)示(shi)期結束后(hou),若(ruo)無異(yi)(yi)議(yi),則與公(gong)(gong)示(shi)的(de)擬定供(gong)應(ying)商進(jin)行直接委(wei)托。如對采(cai)購(gou)人(ren)的(de)異(yi)(yi)議(yi)答復仍存在疑問,可向(xiang)投訴受(shou)理單(dan)位提出(chu)(chu),后(hou)續(xu)按我司相關流(liu)程(cheng)辦理。
采購人聯系方式(shi):0371-55169888
聯(lian)系人:陳冠豪
聯(lian)系人電話:0371-55169888
異議受理單位:鄭(zheng)州(zhou)市軌道交通(tong)有限公司運(yun)營(ying)分公司計劃經營(ying)部
異議受理電話:0371-55169047
投訴受(shou)理單位:鄭(zheng)州市軌道交通有(you)限公(gong)司運營(ying)分公(gong)司黨群工作(zuo)部(bu)
投訴受理電(dian)話:0371-5516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