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采購人名稱:鄭州市(shi)軌道交通(tong)有限公司運營分公司
采購項(xiang)目名稱:鄭州(zhou)市軌道交通運營分公司2018-2019年度客運廣播錄制項目
二、采(cai)購項目概況:鄭(zheng)州(zhou)市軌道交通5號線、2號線二期、6號線市政配套工程、市民文化服務區地下交通工程、城郊鐵路二期工程等新線工程車站及列車廣播詞的英文翻譯、(中、英)雙語錄制、修改及剪輯等相關服務。
三、擬采(cai)(cai)用的(de)采(cai)(cai)購方(fang)式(shi):直接委托
四、擬定(ding)供(gong)應(ying)商:河南鐵利達文化傳(chuan)播有限(xian)公司
五、直接委托采購依(yi)據:為(wei)保持(chi)與既有運(yun)營線(xian)路客(ke)運(yun)廣播統一(yi)性,新線(xian)開通前(qian)需從該公司同一(yi)中(zhong)、英文(wen)人士處(chu)購買(中(zhong)、英)雙語錄制等服務(wu),若采用(yong)其他公司,無法為(wei)乘客(ke)提供規范(fan)、統一(yi)的線(xian)網客(ke)運(yun)廣播服務(wu)。為(wei)確保線(xian)網廣播的統一(yi)性,擬直接委托河南鐵利達文化傳播有限(xian)公司。
六、其它事項:對該項目(mu)擬采用(yong)直接(jie)委(wei)托方式及其(qi)采購項目(mu)有異(yi)議(yi)的,可以自本(ben)公(gong)示(shi)發(fa)出之日起七(qi)日內向采購人提出書面(mian)意(yi)見(jian)。公(gong)示(shi)期結束后,若無異(yi)議(yi),則與公(gong)示(shi)的擬定供應商(shang)進行直接(jie)委(wei)托。如對采購人的異(yi)議(yi)答(da)復仍(reng)存在(zai)疑問,可向投訴受理單位提出,后續按我(wo)司相關流程辦理。
采購聯(lian)系人:劉(liu)彥峰
聯(lian)系(xi)人電話(hua):55169603
異議受理(li)單(dan)位(wei):鄭州市軌(gui)道交通有限公司運(yun)營分公司計劃經營部
異議受理(li)電話:0371-55169047
投訴受(shou)理單位:鄭州市軌道交通有(you)限公司運(yun)營分公司黨群工(gong)作(zuo)部
投(tou)訴受(shou)理電(dian)話:0371-55169022